城乡互帮互助,多地动员带药返乡、号召社会捐赠余药******
农村地区药品短缺问题该如何缓解?
日前,昆明市委组织部发布《关于城乡基层党组织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动员城乡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抓好新阶段城乡疫情防控工作。
这份通知提到,建立互帮互助机制方面,村(社区)党组织要动员党员带头互帮互助,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动员感染新冠病毒转阴且春节回乡的居民,把家中与新冠感染相关的剩余药品带回农村等。
通知还提出,要把工作重点放到应对郊县、农村可能出现的进一步传播,以及春节前后可能出现的第二波高峰和重症高峰上,重点关注农村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全面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澎湃新闻注意到,稍早前,贵州省黔东南州的从江县、黄平县已相继发出倡议书,号召社会家庭回赠治疗新冠疾病余药。
从江县倡议书写到,当前,我县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农村群众在新冠疾病治疗药品需求量激增。在这共克时艰的关键时刻,现号召全县各社会家庭或个人积极响应号召,踊跃回赠家中余药,切实帮助全县同胞特别是农村群众共同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回赠药品以退烧类的药品为主,止咳、抗病毒等其他类型药品也可回赠。
从江县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介绍,药品是要处于保质期内,通过正规途径购买。整盒或开盒后不影响服用的散装药品均可回赠。县城家庭可以个人送达或以单位统一收集送到从江县中医医院北上院区药房,乡镇家庭可直接送到各乡镇卫生院药房。
从江县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承诺,接受回赠的所有余药由县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经药剂专业人员再次确认归类后,按量配发给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经医务人员免费发放给需要的群众。并由县卫生健康局定期公布药品回赠数量和使用情况,并监督发放,严格管理。
黄平县发布的倡议书也称,在这共克时艰的关键时刻,现号召全县各社会家庭或个人积极响应号召,踊跃回赠家中余药,切实帮助全县同胞特别是农村群众共同应对新冠病毒疫情。
此外,在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号召干部职工捐赠医疗药物,帮助农村群众共度难关。
倡议书称,丹凤县城区居民感染新冠病毒高峰期即将过去,临近春节,农村务工人员开始大规模返乡,农村群众感染新冠病毒高峰期即将到来,农村孤寡老人、孕产妇等弱势困难群体缺医少药现象严重。为此,丹凤县委、县政府现向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发出倡议,号召全县党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奉献爱心,积极将家里剩余医疗药品捐献,统一向农村弱势困难群体发放,帮助农村群众共度难关,共同营造欢乐祥和节日环境。
所列的捐赠药品包括温度计、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类药等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有关药品。丹凤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干部捐赠地点分别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工作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审判和检察机关干部职工捐赠地点在县委办。县政府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及中、省、市驻丹各单位干部职工捐赠地点在县政府办。所有捐赠地点单位负责将捐赠药品逐人造册登记。
丹凤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介绍,全县广大干部职工捐赠药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感染新冠病毒治愈后,剩余治疗药品作用并不大,倡议全县广大干部职工都积极行动起来,加入药品捐赠行列,向农村困难群体献出自己的一片爱心,共同守护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16个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整治噪声污染******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公众不需要的声音干扰正常生活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