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劳模 林笑初绘
《戴花》采取的是一种由一条主线勾连起多条副线的拧绳式框架结构。叙述主线始终沿着“我”(杨哲民)和师傅莫正强之间的工作、生活和师徒关系的叙述路向,讲述莫师傅孜孜以求争当劳模的故事。而包括“我”和同学们的友情、“我”和姜红梅的爱情、同学们之间发生的各种事件、段一村和吴启军的师徒关系、师傅莫正强的家庭生活、师傅与许多人的或交好或纠结或误解或抵触的复杂关系等多条叙述副线,则沿着“花开数朵、各表一枝”的轨迹,以或顺序、或倒叙、或插叙、或碎片拼贴的方式向前推进。这种多线索、多层次此起彼伏的交叉描写,始终紧扣各种矛盾冲突、紧贴人性内在肌理有条不紊地展开,既强化了小说文本杂树生花、起伏跌宕的故事性,又敞开了前有伏笔、后有照应的可读性和感染力。情节的推进并不过多依靠大起大落的陡转,却以生活、生产、爱情等日常细节的细腻刻画,有效触发了读者因真实生动而心生敬意的同频共情。事件和场景的描述具有鲜明的画面感,人物对话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又洋溢着鲜活的日常生活气息,也不乏朴素遒劲、外简内丰的古典神韵。
小说对莫正强形象的塑造,不是按照对英雄人物进行高度提纯的类型化模板展开的,而是紧扣作为一个普通工人的莫师傅倾尽全力“当劳模”的执着心念和执拗性格,以扁平性和立体性互融互衬的手法,既多角度地写出了其心底纯粹、敦厚善良、真诚待人的优良品性,亦不回避其时而显露出的一些小卖弄、小表演、小狡黠甚至小虚伪等缺点。一方面,为当劳模,身为车间主任的莫师傅以工厂为家,以诚相待车间工友和徒弟,抢干重活儿、累活儿、脏活儿,虽然一连几年与劳模荣誉擦肩而过,仍然不气馁、不泄劲,一如既往地埋头苦干,每逢节假日就主动申请加班值班,不辞辛苦、不计报酬,拼出了一身病也毫无怨言,直到最后倒在车间的“冲天炉”前,以“点……点火”的嘶哑吼叫定格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另一方面,为当劳模,莫师傅也时常闹出一些高调摆姿态、可笑又可爱的小把戏,如为引起厂领导和其他车间工友对他连早饭都顾不得吃就到车间来干活之事的关注,他故意让妻子连续几天大张旗鼓地到车间来送早饭,边走边大声埋怨“这个死东西清早就往车间跑,早饭也不吃”。为增强自己的良好形象,他想营造家庭和睦的氛围,而妻子恰好正在和他闹矛盾甚至叫嚷要离婚,他就软硬兼施动员“我”去当说客,力劝师母别在评劳模的关键时刻“掉链子”。他甚至还做过一件偷钱的错事:当市里已通过他的申报材料,要派出验收组来车间和家里考察时,他竟然鬼使神差地偷拿了一位工友的十元钱。按理说这事儿谁都不知道,而且还已全部送还,可莫师傅却始终过不去这道心坎,觉得自己做了一件丢人丢脸的丑事。于是在验收会即将结束、验收组负责人宣布“莫正强同志已正式确定为我们全市的劳动模范”时,莫师傅却突然坦白自己曾偷过钱这件事,并声明自己没脸要这个劳模称号,致使即将到手的劳模殊荣再次泡汤。大家都埋怨他太实在、对自己太苛刻,莫师傅却说,他要争当的劳模必须是干干净净的,不当众说出自己这件丑事心里不踏实。尽管莫师傅直到生命终结也没当上劳模(小说结尾处提示,莫师傅被追授为全市劳动模范),但其不忘初心、敬业爱岗的人格华彩却是那般的灼目闪亮。
正是这种具有鲜明现实指向性与写真纪实意义的描写,契合人情、人心、人性的内在肌理,滤掉了粗简的直白和浮夸的修饰,剔除了影响文学性的所有泥沙,既真实可信又接地气,使读者深切感受到德华电机厂这片文学“风景”中的灵魂跃动与人性交响,标识出作者塑造人物手法的多样性和纯粹白描手法背后的深厚文学功力。
作者对人物塑造欲扬先抑手法的娴熟运用,撑开了小说引人入胜的艺术张力。《戴花》明明是对莫师傅和以莫师傅为代表的普通工人群体的赞颂,却并未从开始就对其一路褒扬,而是首先从相反的贬抑处落笔。先写“我”对师傅的失望与不满,嫌弃他从相貌到气质都乏善可陈:“两只眼袋下面长着胡须。”“胡子很稀疏,东一撮西一撮胡乱生长。而且黑少白多,灰不溜秋就跟从来没用肥皂洗过似的。”说话絮叨且口气难闻,似乎从来不刷牙。尽管师傅对收“我”为徒颇为自豪,亲切地称为“民儿”,“我”心里却很是不屑和疏远。后来在日常工作中,师傅为人的善良坦荡、心地的干净纯洁和对工作的兢兢业业,使“我”逐渐感受到其人品和性格的内在魅力,进而愿意和他亲近,愿意追随他勤奋努力,最终从心底深处生发出对他的真诚爱戴与礼敬。其他人物也大都是采用欲扬先抑手法塑造完成的。“我”对师傅的情感形成起伏跌宕的鲜明对比,表征出“文似看山不喜平”的艺术蓄势手法之魅力。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4版)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